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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遴选】5月16日资格复审!2024年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公选网 | 发布时间:2024-05-17 21:55:36 |  访问:87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关于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综合文稿岗位、综合管理岗位),下午14:30-17:30(财务综合一、二岗位);

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蜀华办公楼301室(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一)《2024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县及以下机关原则上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直机关、设在地方的中央和省直机关一般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五)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2023年度考核未出结果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出具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六)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党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印章。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级党委组织部或所在单位出具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无最低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2年以上本级机关、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选调生还应提供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时间已满或无驻村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明确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内容包括时间段、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等。

(八)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并盖章。

(九)符合《公告》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十)实干实绩材料。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的《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单独发送),以及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材料提供单位盖章)。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列出目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目录上签字确认。实干实绩评价有关内容仅限于考生在公开遴选报考范围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有关印证材料于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因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奖励的,按就高原则提供;表彰奖励仅限个人所获表彰奖励,不包括集体表彰奖励、因年度考核原因所获得个人奖励和各类通报表扬。工作实绩填写本人近5年的情况,填写要求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考生实干实绩报告表》。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相关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发送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信息至邮箱scswdxzzrsc@163.com获取相关资料。发送内容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XX,确认参加资格复审。

(三)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职位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因考生电话号码错误、通信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351143。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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